香港「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旨在招攬高收入和頂尖學府畢業生到香港工作,只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便可獲准在港逗留 24 個月(B及C類申請人) 或 36個月(A類申請人)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連續居住不少於7年後,可申請香港居留權。
* 沒有嚴重犯罪記錄
* 符合其中一個申請類別:
• (A類) 年薪達250萬元人士,不論學歷;或
• (B類) 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並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或
• (C類) 在緊接申請前五年內,獲合資格大學頒授學士學位,但工作經驗少於三年的人士 (受年度配額限制)
* 不適用於現居澳門特區並取得澳門身份證少於七年的前內地中國居民、阿富汗及朝鮮的國民
* 凡滿足以上要求,即可提出申請
1/ 全年收入是指應課稅的就業或業務收入,包括薪金、津貼、股票期權及從其擁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潤。
2/合資格大學是指合資格大學綜合名單(下稱「綜合名單」)載列的大學/院校。綜合名單是勞工及福利局根據(i)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QS世界大學排名、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全球最佳大學排名及上海交通大學世界大學學術排名這四個指定的世界大學排行榜,在過去五年所列的百強大學/院校;(ii) 過去五年在QS世界大學排名「酒店及休閒管理」範疇位列前五名專門提供酒店課程的大學/院校;(iii) 過去五年在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大學排名位列前二十名的內地大學;及(iv)過去五年在QS世界大學排名「藝術與設計」範疇位列前五名的專科學院而制定。
3/ 為免生疑問,從全球百強大學設立的持續和專業教育學院、分校、延伸學院或附屬學院等所獲取的學歷及名譽學士學位,將不予接受。
AIMS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