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人擁有良好教育背景/ 技術資格
有意根據一般就業政策前來/留在香港投資(即來港開辦或參與業務)的企業家可申請「企業家來港投資計劃。 」另外,於2023年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提出,政府會引入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為進一步豐富人才庫及吸引更多新資金落戶香港。
項目優勢:
1. 不用在香港經營、開辦或合辦業務
2. 可聘執業會計師擬備報告,以展示符合淨資產的要求
3. 可進行一項或多項投資,包括:香港上市股票、港元債券、港元存款證、認可機構發行的港元後償債項及合資格的集體投資計劃
4. 如資產市場虧損,無須增加資產
5. 不能取走投資增值收益,但可保留獲得的現金股息收入及利息收入,及可以在獲許投資資產中轉換
6. 可帶同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來港